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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关于落实教师坐班制度的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8-03-26 19:03 点击数:


为落实关于“严格落实教师坐班制度的通知”,加强和规范传媒学院管理,促进教师勤奋敬业、严守纪律、自觉奉献的良好精神风貌。结合《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职工出勤管理办法》,传媒学院对进一步加强教师坐班工作施行办法如下:

1.为落实导师制,专职教师除课堂教学外,每周在校坐班两个半天。每周三下午为全院教师统一到校时间,根据需要组织传媒学院或各系会议,并开展媒体综合实践活动。院长、系主任、行政管理人员、学生辅导员、教辅人员、实验员根据岗位职责实行坐班制。根据教师上课和坐班时间、行政人员工作时间,每学期初制作传媒学院教职员工作时间表,在院网站和六楼宣传板处公布。

2.继续实行签到制度,教师在上课前和坐班时间在艺术楼6楼签到表中签到,行政相关人员早8点签到。

3. 如在授课、坐班、工作期间因事、因病不能到岗,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病、事假3日以内,教师的请销假审批由系主任负责,实验员由实验中心副主任负责,教务秘书、辅导员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系主任、助理由院长负责审批。4-6日需持请假审批单主任、助理签字后,传媒学院院长签字,并进行人事报备。7日以上需持请假审批单请校长审批。

4.根据学院要求施行请、销假备案制度。请假已得到相关负责人批准后,请假本人到办公室进行请、销假备案。备案材料形式:①教职工请假审批表,请假一天及一天以上天数填写,本人认真填写请原因、具体时间等信息,得到系主任或院长同意并签字。②临时特殊事宜,请假少于一天者,可电话联系负责人请假,将负责人批准同意的请假留言截图发办公室备案。销假时,请告知相应负责人和办公室。

5. 坐班期间请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科学、合理、有计划的安排工作,做到保质保量高效率完成工作任务。可组织导师制所带学生开展相关专业辅导或活动,也可结合媒体综合实践内容对学生进行指导。

6.如在学校和传媒学院检查和抽查中出现未请假、未备案、未在岗现象,将追究教师个人责任,也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每月底如实上报教师坐班情况表。根据学院工资政策,一般病假,每学年十五天之内工资照发,超出十五天按日扣发工资。连续事假十五个工作日或学年累计事假三十个工作日之内按日扣发工资。


供稿单位:传媒学院

撰稿人:史诺

审核人:关大我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