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摄影与制作系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019-06-07  点击:[]

一、培养目标及培养规格

1. 培养目标

培养能够适应现代文化传媒事业发展需要,具备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艺术理论,具有摄影、录音、编辑等影视制作的基本技能,能够在电影、电视、广播、新媒体等行业或企事业宣传部门从事摄影、影视剪辑、特效合成、声音录制与设计等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2. 培养规格

(1) 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艺术观,有远大理想和高尚道德修养。

(2) 熟悉我国有关的新闻宣传、影视传播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能够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分析国内外形势和问题。

(3) 具有本专业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

(4) 有独立思考能力,具有较强的艺术鉴赏能力和艺术修养,掌握科学的、理性的、艺术性的思想方法和分析方法。

(5) 了解影视摄影及广播电视的前沿发展动态,掌握现代传媒工具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技能,熟悉数字影视制作的制作工艺和流程,能独立承担影视摄影摄像、录音、影视后期制作等工作。

(6) 有较宽的知识面、较强的文字和口语表达能力、社会活动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7) 掌握一种外语,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8) 能够熟练地使用计算机进行学习和工作,对新媒体知识有一定的了解。

(9) 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10) 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学制与修业年限

学 制:4 年

修业年限:4-6 年


三、毕业学分与学位授予要求

本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修完有关课程,获得 168 学分以上,其中普通教育课 54 学分,专业基础课 32 学分,专业必修课 40 学分,专业选修课 10 学分,实习 26 学分,毕业论文(设计)6 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 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关于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四、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进程


五、课程信息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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