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影视摄像2人,后期编辑1人。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志愿从事公安宣传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团队合作精神;
4、本人和近亲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男士优先,具有2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2、学历及能力:新闻、影视、动画、广告、美术等相关专业毕业,或者具备专业摄像、影视编辑工作能力;
3、影视摄像:熟练使用各种高清摄录设备,能够独立完成影视宣传片、汇报片的拍摄任务;
4、后期编辑:能够熟练运用PR、AE以及大洋等后期编辑软件,能够独立完成影视宣传片、汇报片的剪辑制作任务。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报名
电话报名及邮箱投个人简历报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个人作品到辽宁省公安厅宣传处影视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2号)参加资格审查。
(三)面试
初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采取现场提问和现场操作等方式,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能力,确定最终聘任人员。
(四)政审
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有关标准进行政审。
四、管理和待遇
(一)试用期为三个月,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二)工资面议,待遇从优。
报名咨询电话: 024—86992263 投简历邮箱:455622476@qq.com
联系人:范老师、周老师
报名咨询时间: 周一到周五 上午9:00-11:00 下午2:30-4:30
来源:辽宁省公安厅宣传处